2005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生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条件。

(一)德育与体育条件:在校期间德育表现在良好以上,没有受过任何处分;体育成绩达标。

(二)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汉授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门数在 4 门以下(含 4 门)、蒙授学生不及格门数在 5 门以下(含 5 门);专业与文化课成绩均为优秀(具体考核办法见 “ 选拔及录取 ” )。

(三)获得自治区以上专业性比赛等级奖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根据艺术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民族性特色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推荐与资格审查

  学生自愿报名,推荐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推荐无名额限制,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均可。推荐材料要求准确、全面。

  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复审工作,对于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经学校同意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发放《推荐免试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或文化课的选拔考试。对于弄虚作假与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选拔及录取

(一)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免试生的专业、文化课选拔考试。

1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在校期间(含专业基础课)按 40% 计算(所有推荐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所缺课程以零分计),选拔考试(不含专业基础课)按 60% 计算。

2 .文化成绩计算方法:在校期间(含体育课)按 40% 计算(所有推荐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所缺课程以零分计),选拔考试(语文、外语)按 60% 计算。

3 .校外借读生的成绩不计入总分,统一按选拔考试的 100% 计算。

4 .总分计算:专业成绩按 60% 计算,文化课成绩按 40% 计算。

(二)考试后,按照总分,分专业(以招生计划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艺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同意后,以张贴、公报、网络等方式公示三天。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四)公示结束后,学校研究,确定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五)自治区招办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为保证录取新生的质量,免试生入学后学院将统一组织文化课复查考试,并对所有免试生试读期(第一学年)的成绩进行跟踪,对于成绩达不到要求,特别是文化课成绩过低影响继续学习者将给予劝退处理。

四、要求

  为保证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严格坚持标准,加大推荐与选拔的透明度。纪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05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2004 年 12 月 22—30 日

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日程安排

2005 年 2 月 26—3 月 1 日

组织附属中专推荐免试生考试名单

2005 年 3 月 2—4 日

专业选拔考试

2005 年 3 月 5 日

文化课考试 上午:语文;下午:英语

2005 年 3 月 10 日

艺术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

2005 年 3 月 11—13 日

艺术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2005 年 3 月 14 日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2005 年 3 月 14—16 日

学校招生办组织公示

2005 年 3 月 17 日

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