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制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0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文件精神和《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内蒙古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2.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29号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园南路38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层次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新高职以及成人教育、外国留学生教育等。
    4.办学性质:内蒙古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5.学习地点:所有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艺术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东校区学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西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所有计划均为全日制计划。
    6.办学特点: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经过46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多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等教育层次,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八大门类。2001年内蒙古大学顺利通过“211工程”一期工程验收。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03年招生总数为4010人,其中本科3010人(含国防生计划60人)、新高职10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招生740人(含外语类),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1190人(其中国防生60人),蒙授文科招生330人,蒙授理科招生130人,汉授音乐招生260人,蒙授音乐招生20人,汉授美术招生340人。新高职学生中,普通文科招生300人,普通理科招生700人。
    2.录取批次
    各类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 2003年除要求达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之外,还要求必须是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考生。
    艺术类本科(汉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提前录取;
    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新高职:专科一批录取。
    我校为“211工程”学校,在所有录取省市均参加本科一批录取,录取分数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省外还有部分新高职计划,也在专科(新高职)批次录取。
    3.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内大招生网http://zhaosheng.imu.edu.cn”查询。
    4.外语语种
    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俄语。部分理工类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新高职:全部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5.外语口语要求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口试成绩。一般应在及格以上,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笔试及听力)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
    6.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7.男女比例
    60名国防生中要求2名女生,58名男生。其他所有专业无性别要求。
    8.保送生与免试生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保送生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奥林匹克竞赛优胜者、内蒙古自治区省级优秀学生中录取。
    艺术学院可以录取内蒙古大学附设艺术中专学校优秀应届中专毕业生免试入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习。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的原则是: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一般按1:1.2调阅考生档案择优选拔。
    3.第二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我校不接受降分录取的请求。因此不拒绝第二志愿的考生。根据上一年的录取结果,第一志愿完成录取但第一志愿录取最低分在相应类别重点线上10分以内的专业,预留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5-10%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进一步提高各个专业录取考生的平均分,保证优质生源。各个专业预留第二志愿招生人数见附件2。未预留计划的专业按考生志愿自然录取,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总数及退档壁垒的限制,第二志愿考生无法录取。区外招生计划不预留第二志愿录取计划。
    4.专业录取原则: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能再进行变更)。同一个志愿间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间的级差分为5分 、3分,即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5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3分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四、各专业主收和兼收科目
    我校部分学院继续实行跨类别招生和大类教学,相应学生从不同的类别录取:
    1.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专业分别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
    2.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
    3.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录取;
    4.人文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录取。
    5.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录取。
    6.其他专业根据所属学科从相应的科类中录取。
  
 五、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录取时,分数依据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艺术类考生在术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序。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取得相应专业专业考试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分数可以适当降低要求,是否特别录取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3.体育文艺特长生
    对具有体育和文艺特长的考生,如果政策加分后未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须经我校审核认可并签定录取协议后,方可录取到我校本科层次学习。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予以清退。
    4.高水平运动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大学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批复》(内教体函[2003]1号)文件批复,我校2003年开始招收足球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0.5%。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比赛并进入规定名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通过根据《2003年自治区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的审核办法》(内招办发[2003]7号)的审核,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具体录取办法见《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及管理办法》见附件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之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1.学费
    3500元—7000元/年•人,具体收费标准待自治区相关部门批准。
    2.住宿费
    400-600元/年•人(8人间),1000-1200元/年•人(公寓式套房、4人间)。
    3.新生奖学金
    对录取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00元(考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区前100名,普通文科省区前50名,外语类省区前50名,蒙授文科省区前10名,蒙授理科省区前10名)、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
    蒙语授课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哈斯格日乐蒙古族优秀青年奖学金。
   
七、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1.学校设立了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长任副主任和学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重大问题由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3.招生办公室、院系参与招生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4.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所谓的“招生中介”。
    6.所有被录取学生,名单均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公布和公示。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网站公布。
    7.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八、学校招办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71-4992253,4992256,4993163,4993164
    2.传真:0471-4992410,4992249
    3.电子邮件:zhaosheng@imu.edu.cn或者jwc@xzwlzx.imu.edu.cn
    4.网址:http://zhaosheng.imu.edu.cn
    5.电信声讯电话:16866001(呼和浩特市)
                    0471-160转16866001(外地)
 

附件1 内蒙古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名单(略)
附件2 内蒙古大学2003年部分专业预留计划招收第二志愿人数(限内蒙古自治区招生)

 

考生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总数 预留第二志愿人数 备注
普文 法学 100 5  
普文 政治学与行政学 50 2  
普文 汉语言文学 40 2  
普文 新闻学 60 3  
普文 旅游管理 40 2  
普文 行政管理 40 2  
普文 公共事业管理 40 2  
普理 经济学类 60 6  
普理 数理学基地 60 6  
普理 信息与计算科学 50 5  
普理 化学基地 30 3  
普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0 3  
普理 材料化学(稀土材料) 50 5  
普理 环境科学 40 4  
普理 生态学 30 3  
普理 自动化 60 6  
普理 通信工程 50 3  
普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 5  
普理 电子科学与技术 50 5  
普理 土木工程 50 5  
普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 30 3  
普理 交通运输 50 5  
普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 2  
普理 工商管理类 120 10  
普理 旅游管理 20 1  
普理 电子商务 40 2  
合计   1330 100  



附件3 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及管理办法(略)
附件4 内蒙古大学2003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见内大发[2003]1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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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内蒙古大学2003年艺术类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略)

 

 

内蒙古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2003年3月